山东省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聊城市5G+智慧工地质量安全监督平台的通知
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2020 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向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推进 5G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2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提升行业监管与服务效能,提高我市建设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经前期调研、分类试点和总结完善,市住建局决定立即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和物联网智能技术及相应设备,创新推进“市场+现场”两场联动新方式,构建覆盖“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级智慧监管 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和企业生产力、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二、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新建设12 个质量及安全管理业务子系统,3 个综合及辅助管理模块;融合对接当前局内3个在用系统,形成本市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地现场管理领域的综合性监管平台。
构建一个以工程项目为核心,基于现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体系。包含: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用于工程质量的监督过程管理及分析;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用于工程安全监督过程的管理及分析;3)工程监督现场巡检管理系统:用于监督及巡查人员对工程现场的标准化抽检及巡检工作;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实现聊城市内左右检测机构的联网监管,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测监管;5)见证取样送检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的工程建材的见证取样监督管理,确保建材检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6)商混企业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商混企业的原材采购、生产过程、运输、交付检验的全流程监管,达成全市工程使用混凝土质量可溯源管理;7)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系统:实施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联网备案管理,加强起重机械产权、从业 人员、安拆过程、和使用过程监督管理,降低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管理。包含:8)塔机黑匣子监控系统:对塔机安全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对设备安全运行监控和记录并对违规情况进行预警分析;9)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对升降机安全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对设备安全运行监控和记录并对违规情况进行预警分析;10)深基坑监测监管系统:对深基坑进行安全监测,和声光安全预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11)高支模监控系统:对建筑工地的高支模工程部门进行安全监测,和声光安全预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12)安全帽定位识别管理系统:对建筑工地工人是否戴安全帽进行识别并预警,对安全帽进行定位跟踪,减少建筑工人因未戴安全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3.建设基于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及工地现场的综合可视化大数据分析和管理支撑模块。包含:13)智慧工地监管APP:基于工地现场互动监督管理的APP 系统;14)GIS工程电子地图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的一张图管理和呈现的支撑系统;15)大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系统:基于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现场管理的大数据分析和展示、趋势预警系统。4.整合已建的关联系统,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形成体系。以工程项目为中心,整合现有的管理系统:1)扬尘噪声监测管理系统;2)视频监控管理系统;3)工地实名制管 理系统。 5.实现 5G 技术在工程管理现场和原材生产机构的优势支撑。充分利用 5G 高速度、低时延的特性,实现5G在工地现场的高清视屏监控、图像智能分析、监控设备的低时延特性,实现工地的安全的高效应急管理和安全预警优势。
三、工作安排
(一)智慧工地平台上线运行。2020 年10 月31日前,启动“聊城市智慧工地平台”(含新建子系统及移动端应用程序)的开发工作,2020 年 12 月31 日正式上线运行。发布聊城市智慧工地设备功能规范及数据接口协议,智慧工地平台上线后,相关协议标准和流程要求请在“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阅和下载。
(二)开展智慧工地试点验收工作。2021 年3月31日前,对全市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建设工作的项目进行网络验收。
(三)部署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即日起,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应立即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接入系统等工作。各区(市)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应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并应用智慧工地平台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各工程建设项目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设备、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备等安装接入工作。各区(市)县住房建 设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全市各工程建设项目应于平台上线后,规范应用“聊城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聊城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监管系统”、“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聊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管理工作效能。2021 年6 月30日始,市住建局将组织对全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各级监督机构应将智慧工地建设情况纳入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勘验主要内容和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内容。
(二)2021 年 6 月 30 日起,智慧工地建设情况将作为建设项目评优评先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后,方具备市级结构优质工程、市级绿色工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三)对完成智慧工地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将给予建设单位使用信用担保作为项目农民工工资担保等方面鼓励优惠政策。对未按要求如期完成智慧工地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推进不力、未如期完成的县(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我局将进行约谈或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措施 1.智慧工地建设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建设信 息中心、聊城市建筑建材行业发展中心、市质量服务中心、市安全服务中心、各区(市)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2.各区(市)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应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完善项目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人,细化工作职责,按照智慧工地平台相关协议标准和流程要求,督促各项目如期完成智慧工地建设。3.市住建局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制定项目开发建设、商品房预售等环节激励政策,并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智慧工地宣传推广,为智慧工地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保障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的监管,确保智慧工地建设有序推进。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智慧工地建设负总责,应完善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费用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列支。按要求自主选定满足功能规范和接入标准的各型设备,规范签订设备采购、运维合同,强化各类设备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做好智慧工地各系统的日常应用,提升数据质量。3.施工总承包单位基于企业、项目管理需求,可建立企业智慧工地平台,细化企业管理标准,完善项目智慧工地建 设管理流程,在按标准要求向聊城市智慧工地平台提供数据外,将智慧管理应用于企业、项目日常管理,提升企业智能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4.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并将智慧工地平台有效应用于施工现场实际管理。
(三)加强对设备及供应商的管理。为了确保智慧工地各类型设备功能符合标准、运维保障有力、数据精准可靠,为智慧工地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在企业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坚持“标准统一市场开放”的原则,强化对设备及生产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建立智慧工地设备及生产供应商管理体系,实行智慧工地平台数据采集设备产品及生产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同时,各设备生产供应商应按聊城市智慧工地建设相关要求,主动开展设备接入测试和安装调试工作,按约定开展设备日常巡检、运维等工作。各设备供应商应自觉营造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不虚假宣传,不扰乱市场。
(四)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聊城市智慧工地建设推进工作应公开、公正、透明。在智慧工地建设推进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人为干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和相关单位推荐、指定产品和供应商。特此通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9 月20日
部分内容由用户投稿或者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底部邮箱进行删除!非常感谢您的支持!